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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都市之生而为王(又名:生而为王,主角:徐逸) 第二百九十七章 我王!狼刀怪您!

第二百九十七章 我王!狼刀怪您!

    徐逸一直就觉得,科技发展还是有其必然性。
    虽然科技在战争方面,还没有显现出什么威力来,但在其他方面,比如在通讯、运输等方面,就绝对不是以前能比的。
    更如眼下。
    上千架侦测无人机,浩浩荡荡铺开来,连虫洞鼠窝都能找到。
    漫山遍野都是人,以落日谷为中心,方圆百里,每隔一些距离,就有益州兵齐头并进。
    从早上,到晚上。
    再从晚上,到早上。
    “报!找到一些染血的断树枝!”
    “报!找到打斗的痕迹!”
    “报!在一些野草上发现血迹。”
    落日谷内,一座偌大的帐篷顶着。
    夕阳从这里落下,朝阳从这里升起。
    时间每过一分钟,徐逸和狼刀的心就越沉一分。
    三百牧天军,感受到狼刀和徐逸的沉闷和压抑,不知不觉,有一股肃杀之气升腾。
    益州兵的眼中,带着敬畏与惶恐,在他们的感觉里,仿佛这些人已经不是人,化为整体,成了一头卧在落日谷的凶兽,稍有冒犯,就会张开血盆大口,将他们吞噬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下。
    汪不仁的脸色很凝重。
    他找了相关方面的专家,以科技手段进行甄别,最终确定。
    “这些血迹,都是红叶将军留下的。”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汪不仁的心在狂颤。
    从最初发现血迹的落日谷,到最后一株野草上发现的血迹,其间距离,八十七里!
    这意味着什么?
    又是一天过去。
    再也没有任何新的发现。
    方圆百里,每一寸土地,几乎都搜索了干净。
    徐逸看着天边那一轮摇摇欲坠的夕阳,轻轻挥手。
    汪不仁默默抱拳,转身离开。
    上万的益州兵,转身离开。
    他们脚下很轻,很慢,生怕发出一丝丝的声响和动静。
    所有人,退了个干干净净。
    只有三百牧天军战士,只有双目猩红,无声落泪的狼刀,只有面容平静,眼神里却写满了挣扎和痛苦的徐逸。
    夕阳,不理会任何人的意志,还在继续下坠。
    惨淡的暮辉,却有种别样的凄美感。
    落日谷,遍地血色。
    “红叶最喜欢的是红枫,除此之外,就喜欢看朝阳起,看夕阳落。”
    徐逸淡淡道:“她说,看了朝阳和夕阳,便感觉这一天没有白白浪费,就活得有血有肉。”
    狼刀低着头,雄壮的双肩在耸动。
    啪嗒。
    啪嗒……
    豆大的眼泪,落在碎石上,被摔得粉碎。
    砰!
    狼刀单膝跪地,膝盖下,碎石成了齑粉。
    徐逸双手背负身后,依旧是看着那逐渐落下的夕阳,一动不动。
    “我王!狼刀怪您!”
    狼刀的右手没有握拳,紧紧抓在胸膛处,宛如抓住自己那颗被撕裂的心脏。
    这个足以写入史册的绝世悍将,此刻脆弱得连呼吸都那么艰难。
    徐逸点头。
    “狼刀啊……”
    “哇!”
    狼刀哭了。
    嚎啕大哭。
    哭得撕心裂肺。
    他一拳,一拳,一拳砸在地上。
    半分劲气都没用。
    咔嚓。
    石头碎裂。
    咔嚓。
    骨头裂了。
    地面出现一个大坑,坑里遍布猩红。
    徐逸脸色泛白。
    似乎狼刀这每一拳,都砸在他的心上。
    “够了。”徐逸平静道。
    狼刀即将落下的拳头,停顿下来。
    拳头能停,泪停不住。
    “我好喜欢红叶!”狼刀歇斯底里的哭喊着。
    “喜欢她……我喜欢她……”
    六年前,红叶十七,花季少女,却已经手握蝉翼刀,在南疆随着徐逸大杀四方。
    六年前,从荆州山沟沟里为了吃饱饭跑出来的憨厚青年,二十岁。
    他无父无母,无牵无挂。
    吃村里百家饭长大,也为村子里的‘父母们’挑水担柴,挖土犁地。
    他力气很大,他一个人能做四个甚至五个人的活。
    他没上过学,也没有姓名。
    村中大旱,养不活他了。
    刚从山沟沟里出来,就看到有人征兵。
    “征兵做啥?”
    “打仗。”
    “打谁啊?”
    “苍茫。”
    “有饭吃吗?”
    “管够!”
    大字不识两个的憨厚青年,穿着小一号的战甲,就这样出现在了南疆的战场上。
    一场战役之后,他满身血污,幸存了下来。
    “大个子!”
    十七岁的花季少女,红色铠甲包裹着曼妙身躯,依旧还有些稚嫩的漂亮脸蛋上,带着一抹好奇。
    一张干净的毛巾扔了过来。
    “擦擦脸。”
    “脏……”
    “就是脏了才让你擦。”
    “毛巾会脏……”
    “你个夯货,你叫啥?”
    “我没名字……”
    “从今天起,你就跟我混了!走,我给你取个名。”
    洗了个澡,换上合身的红色战甲,吃了五个人的干粮。
    “能吃的不少,跟你一样能吃的,还真头一次见。”
    花季少女歪着脑袋,憨厚青年憨厚的笑。
    “从今天起,你就正式成为朱雀军的一员了,这本战法拿去,好好修炼。”
    “我不识字……”
    “那不行,白费了你一身力气,从今天开始,我教你识字,谁让你是跟我混的呢?”
    “哦。”
    军营里,青年抓耳挠腮,他能握刀,却握不住一支筷子粗的笔。
    “你个夯货,这个字念红,红色的红,这个字念叶,叶子的叶,这是我的名字,我叫红叶。”
    青年挠头憨笑。
    “我给你取个霸气的名字吧,叫狼崽子怎么样?你在战场上挺凶的。”
    “我这么大只……”
    “你那破菜刀哪来的?”
    “据说是我爸妈留给我的,就一直留着了。”
    “行,那你就叫狼刀了,看,你的名字是这么写的,狼、刀。”
    就是那一天,悍将狼刀,出现在了南疆。
    “夯货,我王要建牧天军,我给你也报名了,修炼得怎么样了?”
    “好像已经八品了。”
    “哇,这么快追上我了!你有没有想过以后?有没有在乎的人?”
    “我在乎你……”
    “不行!你不能在乎我,我是我王的,才看不上你这夯货。”
    那一天,狼刀将红叶的名字写了一百遍。
    “狼刀,对不起。”
    白衣给的酒,徐逸递给了狼刀。
    狼刀也不管这是什么,扯开盖子,咕噜咕噜一口气喝了个光。
    肉眼可见的速度,他的脸色涨红如血。
    眼睛一翻,哐当倒地。
    呼噜声,响了起来。
    白衣酿的酒,并非凡品,尽管窖藏才不到一月,却也酒劲惊人。
    狼刀喝了个精光,不倒才怪。
    “来人。”
    两个牧天军战士大步走来。
    “把他抬去休息,随他睡多久,不管他。”
    “喏。”
    狼刀被抬走。
    徐逸则捡起了地上的酒葫芦。
    “白衣,你小看我了,这世间没什么,是我承受不住的。”
    默默品尝着心脏被撕裂、被切割的痛楚,徐逸起身,在逐渐合拢的夜幕下,大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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