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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好啊,我帮你

    第二天曹修言很早就出门了。
    大学生的周末很丰富,干什么的都有。
    做兼职的,一大早就出门跑到市区或乡下,提前步入社畜的快乐生活——恰烂钱嘛,不丢人。
    谈恋爱的,一大早就开始打电话,死鬼妖精么么么吵个不停,然后一起相约校园的某个角落,抱在一起,我尝你的口红,你吃我的口水——秀恩爱嘛,烧死算逑。
    努力学习的,一大早就跑到图书馆门口等着图书馆开门,嘴里念叨着英语单词或者专业课名词,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为了理想嘛,值得肯定。
    宅在寝室的,一大早就睡下了,带着一晚上的连胜或连跪,下午起床点个外卖,恢复点精神后,继续峡谷征战——肥宅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曹修言之前是第四种。不过他不在峡谷征战,一般都是去酒吧或者ktv,从酒精到小娘们儿,都是他曾经的快乐。
    现在他是第三种人,每天按时作息,努力学习。
    这不,一大早他就来到了图书馆,占了个风水宝地,开始一天的学习。
    他今天是来处理作业的。
    很多科目其实并没有留课程作业,但是……
    他重生了。知道这学期会留什么作业,他还记得好多科目的期末考题呢。
    比如下个学期的古代文学,最后一道论述题极其带感:
    试论《金瓶梅》的小说史地位和意义。
    曹修言当时看到题目后,顿时流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
    你要是唠这个,我可就不困了啊!
    曹修言扯出一张白纸,把所有的科目列举下来,然后凭借回忆列出要准备的作业。
    现代汉语:都是以知识点为主的选择题卷子,卷子都在老师手里,没办法提前做。
    古代文学:一篇课程论文,选取先秦诸子散文中的一篇,然后谈谈读后感。没有什么难度,老师看的是字数和论文规范格式,老师规定字数2000+,曹修言预计要写字数6000+。
    现当代文学:读书笔记四十篇以上,莽就完事了,目前已写28篇。预计期末上交篇目70到80篇。
    古代史:《商君书》的读后感,其实是一篇课程论文,老师规定字数3000+,曹修言预计要写字数字数7000+。
    古代汉语:抄写《说文解字》五百四十部首,期末前会有一个小的测试作为平时作业,考试比较难,划重点。
    大学英语:一篇小作文,忘记是什么了,随机应变。
    至于剩下的思修、形势与政策什么的公共课,曹修言实在想不起来是什么……
    毕竟他课都不怎么去上,作业基本靠女同学,还要什么自行车。又没什么金手指开个记忆增强的挂,能记住这么多都是烧了八辈子高香。
    列完了这张清单,曹修言舒了一口气。
    脑壳疼,喝口茶缓缓。
    说来也怪,上一世爱酒,这辈子喜茶,也许真的变了。
    一项项处理。
    现当代文学的作业急不来,读书笔记要真的去看书的,也许囫囵吞枣,但也比不吞强。
    其实曹修言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去搜索这本书的书评和简介,然后拼凑一篇出来,一下午能写十几篇。
    上一世曹修言的作业就是这么完成的。
    不过这一世曹修言舍弃了很多东西,有大把时间看书,所以可以一本本啃下来。那种办法也能记住点东西,但都是别人吃剩下的渣滓,囫囵吞下去也比这么做要强。
    先从书架上找了一本陈梦家的《铁马集》,然后慢慢看起来。
    读诗集,曹修言有自己的方法。
    随手翻开一页,扫一遍,遇到自己喜欢的诗篇就反复咀嚼个中滋味,不喜欢就跳过。
    有时候一本诗集一个小时就能翻完,有时候一本诗集要长伴身边几个月都爱不释手。
    他的一个挚友告诉他,诗歌是词撞词,是读者与诗人的共情,不能强求。个性化的东西,永远没有一个判断好坏的标准。
    诗歌的世界,只有喜欢与不喜欢,没有好与坏。
    曹修言一直是这样。读诗就静下心翻几页,从不多读。
    翻了几十页,对这本集子有了一个直接感受,遇到了三首比较喜欢的诗,就拿出来写了。
    其实他也取了个巧,这本诗集整体印象有了,再重点分析这三首自己喜欢的。
    有点有面,条理清晰,还能节省看书的时间。
    这方法,妈的绝了。
    其实曹修言对陈梦家这个人更多的了解还是在学术领域。陈梦家的《西周铜器断代》和《殷墟卜辞综述》他可是看过好几遍的。
    虽然都没怎么看懂。
    事情往往很怪异,这些人物反复钻研的学术著作往往不得人知,随手涂抹的几笔文学作品却火的不像话。
    比如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直到现在还是一座高峰,研究中国小说的学者想秃了也难以逾越。
    但现在年轻人中对鲁迅先生最直接的印象怕是那两张表情包:
    【我没说过这种话】
    【这话我还真说过】
    不知道鲁迅先生泉下有知,会不会问号脸。
    曹修言慢慢写着读书笔记,一笔一划。
    他的字不错,从小练的书法,硬桥硬马真功夫。
    大学又因为师范技能考核的需要,练了任平的钢笔字,他的字才最终定型。
    笔法取法颜真卿和王羲之,又揉了任平的部分字形写法进去,清瘦而飘逸。
    写完读书笔记,曹修言松了口气,看了一圈图书馆的大腿和脸蛋。
    今天也不知怎么了,大腿都不够长,脸蛋都不够美。达到要求的,身边也立着个男的。
    曹修言叹了口气,心里对着那些男生比了个中指。
    继续肝。
    这次抄五百四十部首。
    曹修言是有《说文解字》这本书的,五百四十部首更是不知道抄了多少遍。
    上一世他考研,背书背不下去了就抄五百四十部首玩。
    拿出《说文解字》,从卷一开始抄。
    老师的要求是繁体字形、篆书字形、反切这三部分抄下来就行,所以工作量不是很大。
    但也要费点儿功夫。
    一、丄、示、三、王、玉、玨、气、士……
    一共十四部,曹修言抄到第七部就抄不下去了。
    手疼。
    写字到还好,抄小篆就比较费时费力,稍有不对就出错。
    看看手表,已经十一点半了。
    曹修言打算去吃个午饭再回来看书。
    戴上耳机,曹修言插着兜走出了阅览室。
    他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充实,上一世那种纸醉金迷天天被酒精和妹纸包围的生活一点也不好。
    听着喜欢的平克佛洛依德,曹修言甚至想吹口哨。
    突然他感觉到背后有人在拍他肩膀。
    他扭头一看——
    哟,罗婕。
    摘下耳机,曹修言笑着打招呼:“你好呀。”
    罗婕喘了口气,有些弱气地道:“我在背后叫了你好久……”
    曹修言晃了晃手中的ipod,抱歉道:“不好意思,刚才戴着耳机呢,没听见。”
    罗婕点点头,哦了一声不说话了。
    曹修言站在原地,问道:“叫我有什么事情吗?”
    罗婕眨巴眨巴眼睛,道:“我是来感谢你的,昨天演讲赛你帮了我大忙,要不是你让我扎住头发,鼓励我让我自信一些,我可能就被刷下去了……”
    说着微微欠身,给曹修言鞠了一躬以示感谢。
    曹修言挥挥手,装作不在意的样子:“举手之劳。也是看你太紧张,又觉得你那个发型去演讲,多少有些对演讲不尊重。下次记得,这种场合记得把头发扎起来,披头散发的显得不精神。”
    罗婕点点头,道了声知道了。
    气氛陷入了尴尬。
    曹修言看着罗婕,此时她低着头,看向地面,抿着嘴唇有些局促,不知道说些什么。有些害羞的表情,让他噗嗤一笑。
    上一世他和罗婕接触真不是很多,还真没见过她这个样子。
    印象中的罗婕,只是四年后的惊鸿一面。
    只一面,就让曹修言惦记了两辈子。
    “还有事吗?”曹修言道。
    罗婕鼓起勇气,跟曹修言说:“能请你吃个饭吗?我想和你认识一下。”
    曹修言有些意外。他看了一眼今天的罗婕,穿了一条白色的长裙,脚上是一双帆布鞋,头发梳成了一个马尾,很森系的打扮。
    罗婕的脸蛋不算漂亮,起码比不上精致的迟茜。
    但是罗婕胜在气质,带着几分文气,说起话来轻声细语,柔柔弱弱的样子像极了江南水乡里雨巷中走出的女子。
    还有些呆萌。
    “好啊。那走吧。”曹修言答应了。
    这是个和罗婕交流的好机会。
    曹修言摘下耳机放入耳机盒,转身先迈步。
    “修言,我可以这样叫你吗?”罗婕轻声道。
    曹修言点头表示同意。
    “真的要谢谢你昨天帮我,我其实挺胆小的,不敢上台讲话。这次报名这个比赛也是想锻炼一下自己。昨天要不是你帮我,我可能就要在台上出丑了。”
    罗婕把散落在耳际的发丝别在耳后,声音很轻,但是透着诚挚。
    曹修言摆摆手,道:“真的是举手之劳,能帮到你,我很荣幸。”
    罗婕跟在曹修言的身边,仰着头看向曹修言道:
    “那以后你能继续帮我吗?我想改变一下自己。”
    曹修言微微低头,与罗婕的目光对视。
    罗婕的皮肤很白,没有任何的瑕疵,她的眼神中藏着三分怯弱,却被七分坚定掩盖了。
    他想起来四年后的那道身影,不见此时的怯弱。应该也是经历了什么才成长的。
    所以这一世,是我帮助了罗婕成长?
    养……成?
    曹修言停下脚步,看着眼前的罗婕,笑道:
    “好啊,我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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