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H) 作者:蒙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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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和花都常见的那些富家公子哥儿没什么区别了。
他对自己说,这是你的胜利,值得庆贺。然而庆贺过后,总是会觉得有点怅然若失。虽然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失”的是什么。
他对自己说,这样很好,很好。
荣景笙铁了心要把那本“回忆录”写出来。第二天吃早餐的时候他问荣启元:“爸爸,你办公室有没有什么……不太忙的秘书小姐、打字员之类的?我想借用一个。”
荣启元皱眉:“你就这么赶着要写?”
荣精神打个呵欠:“在家好无聊。我想等伤口开始愈合以后我就回去和李叔叔他们一起宣传。他们现在应该到埃罗岛了吧?”
荣启元顿时猜到了他的企图。埃罗岛。那是他长大的地方,他大概是想回去看看了。
“因为战争爆发,到处都乱糟糟的,他们也停了好些天呢。估计还得再过两个星期才能到埃罗。”
荣景笙有些不满。
“怎么这么慢……这样到选举之前也许还没走完全国。”
荣启元笑:“铭哲没告诉你吗?我们每次有长期的宣传活动,指定路线的时候至少要预留三个星期的空余时间,以防发生什么突然事件耽误了。”
这时景筠插话道:“爸爸,我们也放假了,能不能一起去?”
荣启元低头想了想:“这个……”其实荣景笙说的没错,跟着大巴走一趟,确实是了解沙罗的绝好机会……
他还没考虑好,荣景笙就替他先回答了:“现在不行。大巴越走越往南,我听说还在打仗的时候,有些军火贩子混在难民里面运了很多枪支弹药到南方,现在那里很不安全。”
荣景筠嘟起嘴:“那你为什么能去?”
荣景笙举起右臂给他看:“因为我上过站场,知道怎么保护自己。你们呢?你们能保证在出什么意外的时候,安然无恙地回来吗?”
“可是你还不是受了伤!”景筠大声说。
这时景筌冷笑:“谁知道是不是为了早点回来,故意的?”
“住口!”
荣启元一声怒喝,“景筌!站起来,向哥哥道歉!”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动怒了,不但景筠和景筌吓得顿时噤声,连荣景笙都吓了一跳。
景筌委委屈屈地站了起来,低头说:“哥哥,对不起。”荣景笙倒是大方得很,挥手说:“行了吃东西吧,以后说话注意点。”景筌屁股才沾着椅子,他又补了一句:“不然当心我打烂你的门牙,让你知道什么叫‘无齿’。”
荣启元笑出声来:“你也学会语带双关了?”
荣景笙摸摸脑袋:“我开头的时候都不知道怎么写回忆录,后来鲁女士教了我很多东西。”
“我办公室可没什么闲人……你还在的时候最闲的就是你。”荣启元说着转向郑太太:“郑太太,麻烦您去给景笙征个助手,会打字的就行,按小时计薪——薪水可比外面高百分之十。”
郑太太连忙说:“先生,不用去外面征,我有个侄女在圣教大学读书,打字很快的,现在放假了也没什么事——用咱们自己家里人,总比去外面乱找可靠。”
荣启元点点头:“那么麻烦您了。请她先过来和景笙一起工作试试看,到时候由景笙决定吧。”
郑太太忙不迭向荣景笙说:“景笙啊,我这侄女叫如意,可聪明漂亮了……”
郑太太聪明漂亮的侄女郑如意下午就来了。荣景笙去新闻办公室借了打字机和纸,当真一本正经地口述起他的“回忆录”来。他说一段,郑如意跟着啪啪啪打出来。他看一遍,修改一下,郑如意再誊一次——这样果然比他用左手爬格子快了许多。他就这样整天窝在书房里“写”;荣启元则因为战争还有许多善后的事情要做,忙得脚不点地,两人只剩早晚那点时间能碰得上头。
仿佛是在心照不宣地互相逃避。
两个星期以后,荣景笙的“回忆录”宣告完成,厚厚一沓稿子交给情报局审查去了。后面的事情都可以托给鲁娜,荣景笙再也坐不住,再次提出要去跟大巴宣传。
荣启元这次同意了。
然而他下了决心,在大巴开到荣景笙生活过的琉璃市和兰斯郡的时候,他要去和荣景笙一起走这一段路。
作者有话要说:今晚还有一更~~
我的专栏,爱我就收藏~
43
43、番外:《荣景笙回忆录》第一章 ...
我现在的人生,是从见到爸爸的那一刻开始的。我的这本回忆录也将从五年前的那一刻开始。至于那之前的事情,我没有什么兴趣再去回忆,请原谅。
五年前,我记得应该是1968年的6月,具体是哪一天我就记不清了。那个时候妈妈已经去世两个月,我暂时住在她的表妹家里。这位表姨母打算养我到十六岁,然后让我跟着他的大儿子出海当个水手,这样我就能挣钱还债了——妈妈重病的时候,借了她很多钱。
然后,有个很热的下午,我们住的那条巷子突然来了很多车。总得有七八辆吧?开头的一辆还是警车,场面很吓人。我和几个表弟正在路中间踢球,它们过来的时候,我们就排成一队站在路边让道。那些车从我们身边开过去,走了没多远,中间最气派的那辆突然停了下来,结果它后面那辆差点撞到它屁股上。
刹车的声音很大,我们都吓得站到墙角里去。这时候有个人从最气派的那辆车上下来。我发觉他在看我。有个人跟着他下车,对他说:“先生,还没到呢。”
他说:“都山。”
声音很小,但是我知道他是在叫我。
我本能地应了一声,然后又觉得很奇怪,这个人陌生人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大家一定都猜到了,这个人就是我爸爸。
这里先打断一下,说说那个时候爸爸的样子。他穿着白色的衬衫,深灰色的西裤和黑色的皮鞋,就是城里有钱的先生们最常见的打扮。不过我认为他是很不合适穿成那样的。我刚见到他的时候,他看起来非常年轻。大家去找他竞选国会议员的宣传照片看看就知道了,虽然已经三十岁,但是看起来只有二十岁左右。穿着那样一身衣服显得很老气。
我应了以后,他就朝我走了过来。我有点害怕。巷子里有一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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