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协 作者:祤七
分卷阅读113
教会我,爱,不仅需要感觉,需要付出,还需要坚持,需要信任。
我原本以为,世界是我一直看到的那样,普普通通的人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没人有余力多关心陌生人的死活;可是那个人让我看到,即使这个世界有太多潜规则,太多恃强凌弱,可公正,永远值得守护。公正,是他用生命去守护的信念。
那个人那么好,可我,还是没能留住他。
这中间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但归根究底,都是因为太珍惜。
因为太珍惜所以才犹豫,忘了先把彼此抱紧。
希望大家都能抱紧身边的人,不要在最好的年华,错过对的人:)
分手信吗。
温岐宇手有些软,他抖着手试图合上册子,这时,有一张纸条掉了出来。
巫山见
温岐宇在路上狂奔。
看清这三个字的时候,温岐宇把手里的公文包扔在了地上,辛苦撰写的文件撒了满地也无知无觉。他死死的攥着那张写着巫山见的纸条和那本漫画,在凌晨空无一人的街道狂奔。肺里的氧气因狂奔而毫无保留的被过度消耗。不仅仅是肺,温岐宇觉得内脏都在抽痛,胃里翻江倒海引得他一阵阵干呕,一股咸腥味涌入口中让他觉得神智都不再清明,腿上的剧痛让他一次次跌倒却又一次次爬起,只有一个信念格外清晰
要见顾言。
就算是爬,也要爬到巫山去。
巫山山顶,繁星依旧。
初冬的夜风早已没了往日的柔和,郁郁葱葱的巫山也透出苍凉的意味。还是那个围栏,还是顾言表白的那块石头上,漫天星光依旧。
只是,顾言没来。
温岐宇浑身冰冷。
顾言是不是嫌自己不来,是不是已经再也不会等待自己了。
温岐宇绝望的倚着护栏坐下,抱着双膝蜷缩着身体,颤抖着。
他想任性一次,就这样一直等下去。
如果顾言不来,他想一辈子都坐在这里。
因为,除却巫山不是云,顾言就是他的巫山,就是他活下去的勇气和意义。
顾言躺在床上,心里都是温岐宇。
顾言在巫山等到十一点,有些焦急地看表。
是不是阿宇已经不爱他了呢
他想给温岐宇打个电话,打开的手机却又合上。
他发现自己没有勇气。
如果阿宇已经不再爱他了,那么,打电话只会徒增伤心罢了。顾言犹豫良久,还是踌躇着离开了。
回到家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夜无眠。
但这一夜的忧思带给顾言有一种强烈预感温岐宇一定会来!
第二天清晨,顾言怀着莫名焦急的心情一路小跑上了巫山。
清晨的露珠折射着尚不刺眼的阳光,映透了山间的稀薄的清雾。微凉的空气带着一丝清甜,有些像温岐宇身上常有的、洗发水的香气。忽然想把脸埋进温岐宇的发间,嗅嗅他的发香。
只是想着要去等温岐宇,顾言就忍不住傻笑。所以,别说是一天,就是在这里等上温岐宇一辈子,他也愿意。
其实,这些天,他愈加清楚的感受到了温岐宇心中的信念,也愈加理解了温岐宇坚守的公正的意义。因为他去监狱看爸爸的时候,爸爸没有难过和狼狈,神情中反而透着轻松。
早料到会有这一天,真的来了的时候反而觉得心里一下子轻快了。提心吊胆的努力掩盖也是很累的啊。
顾言的眼前浮现爸爸如释负重的微笑。
顾言记得,爸爸还拜托他尽力维持顾氏,照顾弟弟。其实当时顾言虽然点了头,但心里一点底都没有。自己实在不是那块料,如今顾氏又是如此状况,恐怕爸爸的嘱托根本就完不成。
可是,一想到有阿宇,顾言瞬间觉得安心。
其实,阿宇一直在帮他留心着顾氏,替他照看着卡卡,他一直在自己背后安安静静的守护着自己,即使受了伤,受了委屈,也依旧对他静静微笑。
虽然这么说有点傻,但顾言总觉得,温岐宇就是自己的天使,背后带着一双很大很漂亮的纯白色翅膀的那一种。
顾言被自己不聪明的想法逗乐了,他怀着开朗的心情一蹦一跳地登上山顶。还是那个围栏,还是自己表白的那块石头上,只是璀璨星光不再。
但是,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
看到在护栏旁蜷缩着温岐宇时,顾言觉得自己的心漏跳了一拍。
此时的温岐宇浑身上下都透着疲倦和狼狈,单薄的西装上又是灰又是土,褶褶皱皱的,怀里抱着自己送他的漫画,头埋在手臂间,额头贴着漫画。他在初冬山顶有些凌冽的晨风中安安静静的蜷缩着,仿佛迷路的孩子。
顾言忽然觉得嗓子干涩的厉害。面对这样守候自己整整一夜的温岐宇,顾言有好多话要说,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这样的阿宇,令他不禁想妥协掉一切的坚持和任性,只想和他在一起。深吸口气,顾言坚定地走到温岐宇面前。
阿宇。
阿宇,我只后悔没能再早点爱上你。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作者的生日。
妥协也在今天完结了,算是作者送给自己的特殊的生日礼物。
感谢大家对《妥协》的喜欢。
希望这一天,
喜欢妥协的小伙伴可以留下只言片语,
让我感受到,
有人在和我一样,爱着它。
☆、关于番外结文语by祤柒
作者有话要说: 在百度贴吧的一些读者的呼吁下,《妥协》终于要出本了~
两篇番外一篇清水一篇h,分别由祤柒和卯目操刀~会放在本子里作为福利。
自此,妥协就完结了
我是个自私的人。
一直都想着要对自己好,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嘈杂世界里,一直都只想把自己活好。
可是,九年前,认识了卯目。
也算是缘分吧,在什么都不懂的年纪,遇到了一个当时不知道以后会对我有多重要的人。
后来,又莫名的上了同一个高中。开始了一起厮混的日子。
有一起喝啤酒唱歌,也有一起在自习室刷题。喜欢我的男生约我出去时,我会拉上她当挡箭牌。我们也会在金色阳光烧灼下的校园里狂奔去食堂,只为了能在寥寥无几的午休时间躲开受欢迎的窗口前长长的队列。即使知道时间甚少也要边吃午饭边讨论一起追的美剧和给对方讲自己今天课上学到的东西,尽管我们一文一理,所说的都是对方陌生的领域。买一模一样的本子写日记,又互相交换写些鼓励的话语。趁着晚上九点半校门开的时候偷买啤酒藏在书包里,回到寝室边喝边聊些不与人知的梦想。也有在高三的晚自习跑出去吃热热的米线,连那个破旧的小店都在雾气中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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