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衣古柳巷 作者:栗瓜沫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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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诗人西格夫里萨松的诗句: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对不起!除了这句话,林夏安不知道自己还能再说什么。
千万别说对不起!高格笑得有些勉强,不过却无法真的生眼前这人的气。媳妇儿,你肯给我机会,我就已经很开心了。
高格,再给我一点儿时间。林夏安知道,他只是需要一点时间来说服自己而已,在他的心里,早就已经住进了一只猛虎。
不着急,我们还有整整一辈子。高格重新拿起筷子,尝了尝菜,已经凉透了。媳妇儿,你先坐一会,我去把菜热一下。
林夏安点头,转身去卫生间狠狠洗了一把冷水脸。耳边,不时听见碗盘撞击的清脆声音,好像胸腔里的某种器官脆裂了一样。
媳妇儿,可以吃饭了。
来了。
林夏安重新坐回餐桌,安静地用餐,两人都心照不宣地保持沉默,宁愿这诡异的沉寂氛围肆意弥漫,也不想贸然开口自讨尴尬。
吃完饭,林夏安自告奋勇地要求接手后续工作,他虽然不会做饭炒菜,但洗碗外加收拾餐桌还是没问题的。
高格摇头,拒绝了。他的理由也很简单,林夏安一双金手指,漂亮得跟艺术品似的,本来就该十指不沾阳春水,既然他在家里,自然就不可能让林夏安做家务,哪怕洗个碗都不成。
因为高格的坚定立场,林夏安争不过,只能眼看着对方手脚利落地收拾好餐桌,抱着碗盘进了厨房,背影落寞。
或许是心里先入为主的负罪感,林夏安人坐在沙发上,耳朵还是仔细地扑捉着厨房里的动静,听见里面传来细细的流水声,不时夹杂着些许刺耳的清脆声响,像挠在他心尖上一样。
再也坐不住了,林夏安起身跟着进了厨房,前后不会超过两分钟。
媳妇儿,你怎么进来了?高格连头都没有抬,认真刷着手里的碗盘,手上满是透明的小泡沫。
林夏安心下一暖,想要说些好听的缓和气氛,可一开口还是硬邦邦的词句:我来监工,看你有没有偷奸耍滑!
高格转头看着靠在门边的爱人,有些好笑:那媳妇儿可要看清楚了!不过,小的我想多嘴问一句,做得好给赏不?
可以考虑!
真的?林夏安点头,脸都红透了。高格忍不住欢呼一声,眨着眼坏笑:那,媳妇儿,可以讨些身体力行的奖赏不?
别太过分就行!林夏安咬紧双唇,脑海中突然浮出了一些不好的回忆,但他也在竭力克制自己,不要抗拒!他已经下定决心接受高格了。
回过神时,高格手里的盘子已经滑出了手心。幸福来得太突然,害得高格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几乎是颤抖着声线开口询问:媳妇儿,你刚才说什么?
没听见算了!林夏安气急,转身就走,不过还没跨出步子就被人一把抱住,胳膊紧紧箍在腰上,再也动弹不得。高格,你放开我,泡沫弄我身上了!
对不起,媳妇儿,我太激动了。嘴上连连道歉,行动上高格却没有松手,反而把人抱得更紧了。我,我明天给你洗衣服!
滚一边去!碗都没洗干净你
明天洗。一边随口应付,一边将爱人翻过身按在墙上,高格想也不想就低头吻了下去,吮吸自己朝思暮想的娇艳红唇。
等,等一下林夏安偏头想躲,双手抵在高格胸口,不过根本不能阻挡对方的强势入侵,不多时就软成了一滩春水,乖乖化在了高格怀里。
媳妇儿,我等不了了!拦腰将人打横抱起,高格转身快步进了卧室,毫不犹豫地将人扔进了柔软的大床里。
高格,你先让我做好心里准备。林夏安挣扎着想起身,奈何高格马上侵身压了过来,自此,林夏安失掉了唯一临阵脱逃的机会。
媳妇儿,别怕,我会好好疼爱你的。执起爱人的右手,高格一边亲吻那漂亮的手指,一边落下坚定的誓言。
忽略高格话里直白到令人难以置信的流氓成分,林夏安还在迟疑。也不是不愿意,只是上次的经历太过惨烈,让他一直有阴影。
看出了林夏安的动摇,高格很怕失掉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也不犹豫,直接上口,从林夏安并不排斥的接吻渐入,开始了自己的一夜春宵。
第四十六章
就这么半推办就,林夏安被高格里里外外吃了个够本,纵欲过后的代价就是第二天酸疼的腰和不舒服的嗓子。不过,相比之前次,确实不怎么疼,而且到后面,通过彼此的磨合适应,林夏安也能从中得到些许乐趣。
媳妇儿,你醒啦?疼不?
听懂了高格的关心,林夏安面红耳赤,将头埋进被子里,一个枕头扔在高格神清气爽的脸上,叫你丫的得瑟!
爱人在自己怀里缓缓醒来的满足感让高格忍不住心情飞扬,一高兴就满口跑火车,道:又不是第一次,别害羞嘛。
高格,你非要跟我提第一次吗?林夏安冷笑,他还没算当初的旧账呢,高格这小子最好不要太过分。
媳妇儿,是我不对,当初是我混账!高格吓坏了,悔得只想抽自己两巴掌,让你自掘坟墓。他当然记得当初捅得大篓子,连连讨饶: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宰相肚里能撑船。别生我的气了!
林夏安抬手看了看表,九点,离他舅妈约定的时间,只剩下一个小时,林夏安脸色铁青,咬牙切齿:你完了!高格。
媳妇儿
我要换衣服,滚出去!
见林夏安脸色缓和,似乎不想纠缠当初的事故,高格心里一喜,舔着脸凑上去讨好道:小的伺候您更衣!
滚!林夏安杏眼一瞪,高格就被扫地出门了。
不一会儿,林夏安收拾妥当出来,高格已经整装待发,一副任凭差遣的架势。林夏安心里很不是滋味,本来就是他要求高格做他的私人司机、专车接送的,但一想到自己今天是去相亲,再叫上高格又是怎么回事!
媳妇儿,走啊!我送你。
高格,对不起。
没关系。不知是否因为伪装得太好,反正从表面上看,高格依旧是那副不痛不痒的样子,似乎一点儿也不在意林夏安这么名目张胆的红杏出墙。
再怎么任性妄为,林夏安也不是真的没心没肺,高格执意要送佛送到西,林夏安没同意,远远就下了车,将高格打发走后,独自走了两条街来到了见面的咖啡馆。
悠扬的小提琴曲,安静典雅的氛围,很适合那些有着小资情结的文艺青年们。至于今天的约会对象,林夏安又有了另一番认识。
推门进去,一眼就看到了那个曾经有过几面之缘的相亲对象。
你好,李小姐。坐下之后,林夏安还故意抬手看了看表,明明距离约定时间还有十几分钟,看来,这次的相亲对象很积极啊!真是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夏安哥哥不用客气,叫我楚楚就好!
楚楚动人,果真是人如其名!挺不错的!林夏安点了杯卡布奇诺,顺着李楚楚的话茬往下发散,反正对方很了解自己,主动权不在,纠结也没用。
夏安哥哥真会说话。李楚楚捂着嘴,笑得跟朵花儿一样。每次我做自我介绍,别人都会理解成楚楚可怜!看来,还是夏安哥哥比较知情识趣。
说实话,这真算不上什么夸奖。但男人嘛,谁不喜欢挺好听的,特别是面对一个大美人,软玉温香,再是铁石心肠的男人也会化成绕指柔肠。
这次相亲,林夏安本不抱什么希望,没想到一个下午聊下来,李楚楚的性格特别对林夏安胃口。同样学习音乐专业,不过林夏安学的钢琴,李楚楚学的小提琴,更巧的是,李楚楚同样从小练习书法,相对于林夏安擅长的
行书,李楚楚更擅长隶书,两人越聊越熟络,一时兴起,李楚楚还从包里摸出了一支万宝龙的钢笔,当场写了一张便条给林夏安,上书自己的大名和手机号码,其引申含义自不用多说。
林夏安心下了然,也不多言,只是笑着收好便条。不得不承认,李楚楚一手漂亮的好字写出来,更是让林夏安对这个小女生刮目相看。
古人云,字如其人。能写得这么一手秀气端庄的隶书,李楚楚想必也是一个秀外慧中的女子,难怪外婆会这么属意于她。
除了太过主动,不够矜持这一点外,林夏安没有对自己这个相亲对象挑出半点毛病。如果不是因为高格,林夏安或许真的会愿意进一步深入交往。
夏安哥哥,一起去吃晚饭吧?
不用了,我还有事。
那我们下次什么时候再见?李楚楚低着头,脸上全是不加掩饰的失落,看得让人有些于心不忍。
再说吧。林夏安敷衍得态度越来越明显。其实并不是针对李楚楚,年少成名,追随者众多,想追林夏安的女生大牌长龙,什么类型的没见过啊!林夏安不是傻子,就算再喜欢,他也不会给那些把婚姻视为投资品的女
人当冤大头。
细想就能明白,世上哪儿有那么多的巧合?无非是有心人的刻意为之。或许李楚楚确实是音乐专业毕业,也或许她真的曾经练习过书法,但今天从见面开始,谈话的内容就全部围绕着林夏安打转,刻意迎合,百般讨好的
痕迹太过明显。最典型的就是,李楚楚明明说过自己擅长的书法字体是隶书,可是写给林夏安的便条上却是不太熟练的楷书!自己不过在聊天时随口说了一句,会写楷书的女生更有贤妻良母的感觉。林夏安并没有直言自己喜
欢会写楷书的女生,可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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