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魂 作者:豆荚张
分卷阅读1
书名:战魂
作者:豆荚张
意外死亡,现代灵异短篇。
文案
齐修新租下一个性价比巨高的四合院,却在几天后意外身亡。不料,死没死透,倒是牵出一桩关于这个房子的离奇往事,见证了一份……嗯,悲壮而感人的羁绊。本故事有一半是真实事件,部分口味略重,慎。
纨绔子弟攻x平凡人受
01
寒冬十二月的傍晚六点,天已经黑了,齐修拖一个滚轮磨损严重的行李箱走进橘花胡同,眯着三百度近视眼看门牌。眼看胡同快到底了,他终于找到疑似目的地的地方。
两棵光秃秃的杨树立在门前,像俩门神,守护着一扇看起来年久失修的老门。
齐修看着这门这树,心里咯噔一下,感觉不太好……真是跟往上图片差太多了。齐修无奈地吸了一下鼻子,暗骂一声卖家照骗欺我,然后拍了张买家秀,发微信给房东窦亚鸣:这是你的房子吗?
窦亚鸣很快就回了:是,你赶紧进去吧,大冷的天儿,别冻着了。
后面加一个毛茸茸的哈士奇的笑脸表情。
哟,还挺关心人。齐修盯着窦亚鸣那张帅得有点过分的头像,一下子没了脾气。
唉,毕竟网上租房嘛,就得有“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的觉悟。这么想着,他也就原谅卖家照骗了,掏出钥匙上前去开门,嘴里哼哼着快乐的歌儿。
“刚擒住了几个妖,又降住了几个魔,魑魅魍魉怎么就这么多!”
这时,一老头儿骑着一辆自行车路过,已经过去了又突然停下,扭头盯着齐修。齐修瞟了一眼那老头,和那怪异的眼神对了一下,忽然浑身一哆嗦,钥匙掉了。
他停下快乐的歌儿,蹲下去捡钥匙。
那老头儿问:“小伙子,你租这个房子了?”
齐修用食指揩了一下唇角,朝老头儿看去,点了点下巴:“啊,是呀。”
“哎哟。”那老头露出一副难以言表的神情,抬眼看看那房子,又看看齐修,“小子,你可别是给人骗了!”
齐修瞪了瞪眼睛,心底有点被看破的羞赧,又想,照骗不算骗,帅哥房东给了他地方住,是好人。就挺直了腰杆,一边开锁一边笑着说:“没有没有,租金很便宜的。我这不…...那什么清理,给清出来了吗,早上没了房子,下午就租了这里,价格还公道,这地方……”
他越说越心虚,倒不是自己讲的话有什么虚处,而是手上的锁一碰钥匙就开,“咔哒”一声,在这昏暗安静的胡同里显得格外清脆。他确定自己钥匙还没往锁眼里钻呢,这锁怎么开的?这一瞬间再想想老头儿的表情,他那种不好的感觉更清晰了。
而且这种感觉他不是第一次——打他生下来,算命的就说他是个至阴至纯的体质,招东西。他长这么大,也确实没少过“招东西”的经验,难道……
“这地方……没事儿吧?”他问老头儿。
老头儿抿抿唇,唉声叹气了一下,道:“也说不上有什么事儿,就是……闹东西,你晚上要是听到狼嚎,不要出来,那估计没事儿。”
齐修吓了一跳:“大城市的,怎么会有狼?”
“就这,”老头指指那房子,“四十多年前,这里死过一条狼,叫将军,听说是一条上过战场的战狼呢。喏,就在这树上吊死的。那会儿我还小,住的是那边的胡同,不是太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儿,大人也不让说。现在这家不剩什么人了,这房子老也租不出去……”
齐修有点无措,不知道说什么好。
老头摇摇头,拉长音调,说:“您呐,要我说,凑合一宿,明儿还是换个地儿吧!对了——你额头上怎么青了一大块啊,打架啦?”
“啊?”齐修莫名其妙,“有吗,没有吧?我没打架,我一被赶出来就找房子了,哪里有那功夫打架……”
“得咧,您好运咯,我走了!”说完,老头儿踩上脚踏,扬长而去。
齐修站在门口,抬头看看门前那棵据说吊死了狼的树,本来就冷的天气突然感觉更冷了。
他踟蹰了足足半分钟,翻出窦亚鸣的微信,手指在九宫格键盘上停留了半天,敲了几个质问的字,又删了,终于败给寒冷的天气和不够饱满的钱包,一跺脚,推门进去了。
这房子是一整套四合院,他原来只想,能租下个房间就不错了,没想到窦亚鸣中午匆匆送钥匙的时候,大手一挥,表示“整个院儿都是你的”。
他现在就面对这“整个院儿”发呆,有那么一霎那,果真很想转身出去,但本着不能怂的原则,他吸一口气,决定留下。闹什么东西,闹人鬼都不怕,还怕狼鬼吗——这词儿听着怪怪的,反正,不怕!谁还没见过鬼啊?
02
然而三天过去,一切太平。
齐修的适应生活的能力很强,他已经熟悉并习惯了这个四合院,三天下来,他除了觉得自己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有点空荡寂寞之外,别的一切顺遂。窦亚鸣虽然修图厉害了点,但对屋里的描述还是比较客观的:设备齐全、供暖充足、温馨大宅。
这有厅有堂,还前庭后院,可不就是大宅么。
他相当满足,感觉三天前被差大哥从隔断出租屋轰出来,都不算坏事儿了,这几天上班都比平时积极,老板以为他是怕自己也被从公司轰出去,还特地关心安慰了他一番。
领导如此贴心,他不禁热泪盈眶感激不尽,这天多加了大半个小时班,又在外面吃了晚饭,顺便看一场电影,回到胡同里已经十点多。这座城市的冬天,安静得像是让寒气裹了一层,定在那里,感觉不到流动。
他喜欢哼歌儿,这天哼的还是《通天大道宽又阔》,特别童年怀旧:“去你个山更险来水更恶,难也遇过,苦也吃过,走出个通天大道宽又阔……”
正唱着,突然听到一点杂音,他顾着欣赏自己的歌声,一时分不清那杂音从哪里来。片刻后,再次听到杂音,这就伴着一只大动物的身影了。
那是一条狗,从一棵树后面走出来。
原来那杂音就是它的动静。
好漂亮的一条狗,路灯影绰,依然照出了它的精神抖擞。黄黑相间的毛色十分鲜亮,四肢似乎也比一般的狗健壮有力。它站在树根下,静静地看着齐修,眼神里有一种充满灵性的威严自若。
齐修小时候住在乡下,也养过狗。结果在某个夏天,他的小狗不知是误食了带农药的东西,还是中暑,他只记得它拉血而死了。后来他就没再养过狗,不过对狗是很有感情的,也算有些了解和敬意。此刻看这条姿态傲然的大狗,心里很喜欢,又不太愿意逗宠物一样逗它,于是站定和它对视。
一人一狗这么在胡同里大眼瞪小眼。
过了一会儿,齐修口袋里的手机振动了一下,接着响起《喀秋莎》的前奏,这是有来电。
那狗闻声,忽然向前迈步踏来。它昂首盯着眼前的人,尾巴也扬了起来——齐修这才注意到,它的尾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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