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作者:浮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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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味道,女人有胭脂水粉的味道,男人有汗的味道。”花满楼身上永远萦绕着淡淡的花香,而西门吹雪则有梅花的冷香。
他又道:“叶孤城身上永远只有清新的皂角味,那种皂角的味道很特殊,怕只有最贵的香胰子才能相提并论。”
他的言语不够精彩,不能将奇特的清香味描述清楚,但陆小凤知道,只言片语对花满楼来说已经够了。
果然,花满楼点头道:“好。”
一个字,分量却超过世界上最贵重的黄金。
花满楼的承诺,是君子的承诺,只要是他答应的,就一定能做到。
是夜,花满楼独自一人走在街上。
脚踏青石板,却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地脆响。他的脚步,实在是很轻,很轻。
花满楼并不知道叶城主走到了哪里,但他却知道,从京城到江南,无论有多少条道路,却只有一个出口。
他现在正走向唯一的出口,如果运气够好,也许能挑选合适的道路。
远远传来轮子碾压过青石板的声音,是远道而来的商队,还是谁家的官员?
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悬,但花满楼却看不见,他所能看见的,都是些能发出声音的事物,比如走在路上脚步踉跄的酒鬼,或者这个时辰还在做生意的老人家。
“糖炒栗子,卖糖炒栗子……”
听见嘶哑的叫卖声,花满楼脸上不禁浮现出混杂着悲悯与痛苦的表情,在清冷的夜晚,一个人生走向暮年的女子还在用她布满皱纹的手翻炒糖炒栗子,用她嘶哑的喉咙叫卖,这怎么不是一件令人感到难过的事情呢?
糖炒栗子的香气侵入鼻腔,花满楼能想象到,被不断翻炒的糖炒栗子有多么温热,吃进嘴里有多么香甜。
光顾一个苍老妇人的生意,似乎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他走到老妇人面前,道:“给我一袋糖炒栗子。”
老妇人用嘶哑的声音道:“好。”
她的嗓子早就因为经年烟熏火燎的不断璀璨,嘶哑得不成样子,或许这世界上大部分穷苦妇人,在晚年都会拥有一样的声线。
鸭子叫都比她们好听,但却嘶哑得让人落泪。
老妇人用纸袋包起一捧糖炒栗子,颤巍巍地递给花满楼,她的手在翻炒栗子时很稳,但当捧起纸袋却抖得不成样子。
很多老人都会这样。
一双红鞋子在她破旧的衣衫下时隐时现,但花满楼却看不到,因为他是个瞎子。
不过,就算花满楼看到了,他也不会多想,因为红鞋子是一个非常神秘的组织,这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没有听说过。
“砰——”
远处寒芒一闪,飞过一把暗器。
以花满楼的耳力,自然能听见锐气的破空声,但他却没有躲闪,那声音表明,暗器并不是冲着他来的。
不仅没有冲着他来,甚至都没有伤及任何一个人。
“啪啦——”
包裹糖炒栗子的纸包,落地了。
花满楼道:“阁下这是何意?”
他已经听见了马车倾轧在青石地板上的咕噜声,却没有往白云城主叶孤城身上想。
他的行程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些。
赶车人嬉皮笑脸,如果陆小凤在这儿,绝对能发现,他就是金铭灭嬉皮笑脸的伙计。
伙计道:“我这是在救你的命。”
他笑道:“谁的糖炒栗子都可以吃,但熊姥姥的糖炒栗子却是吃不得的,香甜是没错,但如果吃一颗栗子就要用命来换就实在太不值得。”
他语毕,花满楼已经撤出炒栗子摊几米远,他虽然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却也听说过熊姥姥的糖炒栗子,一个无缘无故就要人性命的人,这样的人,是花满楼最不齿的。
他的脸上,已有冷意。
老妇人嘶哑的叫卖声戛然而止,短暂的静默后,响起嘶哑的女声,她道:“这么好的糖炒栗子,一颗就能毒死30个人,全洒在地上,岂不可惜?”
伙计笑道:“一点都不可惜。”他的声音还流露出笑意,但内容却暗藏杀机,“我看,这么好的糖炒栗子,还是永远不要现世才好。”
又是几枚暗器飞出,但比刚才的角度更毒,更刁钻。
暗器头隐隐闪过绿茵茵的光,那上面一定涂抹了毒药,而且是很毒的一种毒药。
熊姥姥当时就要躲,却发现自己的手已经被一条水袖狠狠缠住,花满楼的流云飞袖,在江湖上已属上乘的武功。
花满楼道:“我本事不能理解怎么会有人想要杀死无关的人,但这样的人既然出现在我面前,就少不得要管一管的。”
他从来都是个与世无争的人物,但骨子里也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气,为了帮助他人而动手,属大善。
熊姥姥“咯咯”地笑了,如果是一个妙龄少女如此笑,定然比黄莺儿鸣叫还要动听,但她的声音却嘶哑而破碎,八百只鸭子垒在一起,或许都不会更加糟糕。
熊姥姥道:“想留下我,也要看看有没有这本事。”
剑光闪过,猝不及防斩断了花满楼的流云飞袖,她出名的本就只有一颗能毒死三十个人的糖炒栗子,世人并没听说熊姥姥其他的功夫,但现在揽着她的两个人实力委实不低,想要成功逃脱,少不得要使些真功夫。
纵身一跃,佝偻的身体便上房梁,那身姿比燕子还要轻,能在掌上起舞的赵飞燕也不过如此。
伙计吊儿郎当吹了记口哨,熊姥姥的背影可真不像个身材佝偻的老婆婆,她的背挺直了,身姿优美,说是二八的少女都不未过。
他一点都不焦急,甚至可以说在看好戏,搞得花满楼频频向他“看”去。
朗月冷冷道:“你在做什么。”
伙计头也没回,背却陡然一直,噤若寒蝉,一个字都不敢说,哪有刚才的浪荡劲。
他平生最敬畏的人是叶城主,但是最怕的却是朗月姑娘。
别人都道朗月姑娘美丽冰冷高不可攀,但在他心中,她却是个母夜叉,是索命的厉鬼。
男人杀人固然不好看,手起刀落,脑袋与脖子分离,在地上滚落,能被小孩儿当皮球踢。
但是女人杀人则有两种极端,一种很美,舞剑都像是在跳舞,一种很恐怖,其惨烈程度远远超出人想象。
朗月是后者,杀人如切菜,所有男人,除了叶孤城,在她眼中与萝卜没有区别。
白云城的人多多少少都有此病症,但朗月与岚风绝对是最严重的两个,当迷妹的最高境界就是眼中除了偶像没有其他人,她们俩早已达到了这种玄妙的境界。
伙计虽然也是叶孤城的迷弟,但中毒程度却不及朗月岚风远矣,他还是个人,其他人在他眼中也都是有生命的。
所以他会害怕郎月,因为伙计知道,对这女人来说,杀一个人与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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